根據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(Federal Trade Commission,下稱FTC)2020年12月14日的聲明稿,FTC將行使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第6條(b)的權利,要求包含Amazon、ByteDance (TikTok)、Discord、Facebook、whatsapp、Reddit、Snap、Twitter、Youtube等業者,在45天之內,以書面回覆這些企業就其提供的社群與影音串流服務,是如何收集與利用消費者的個人資料,以及相關的商用模式。
從FTC所釋出的文件內容觀察,上述公司需提交的內容至少包含:
一、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所提供社群與影音串流服務的一般性資訊
例如:使用者註冊的數量、每天的用戶數量、每月的用戶數量、隱私設定、廣告的曝光程度等。
二、 基於上述一、的服務內容,其相對應所受集、利用、儲存、揭露與刪除的資料
例如:提供服務時所使用、追蹤、評估、或衍生的用戶屬性資料;相關的商業運用計畫、發展策略等。
三、 公司所提供的數位廣告服務
例如:鎖定的用戶族群、收費機制等。
四、 若公司就其上述一、的服務內容有採用演算法等工具解析消費者個人資料,需說明其分析的個人資料種類以及這些分析工具的使用方式
五、 就上述一、的服務內容,詳細說明公司如何評估、研究、與提升使用者互動度(User Engagement)
六、 就上述一、的服務內容,詳細說明其相關的人口統計資訊
例如:公司如何分類或推斷使用者所屬的族群、以及有關使用者個人及其家庭的資料
七、 就上述一、的服務內容,詳細說明服務對象是否包含孩童與青少年?
八、 與市面上其他類似競爭服務的關係
九、 其他相關的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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